话说骨髓是人体第二大器官,仅次于皮肤,在人体中大概3.5㎏。大家似乎忽视了这一点。
四川省的陈先生被党媒侵犯隐私、逼捐器官这件事,让人瑟瑟发抖。今天是陈先生,明天会不会是李先生、王先生、张先生......被要求“自愿”捐献其他器官?
如果个人的身体自主权与隐私权可以被公权随意侵犯,媒体与权力可以联手对个体进行道德绑架和舆论施压,那么任何人都不再是安全的。
你中共要人家捐,我反而更要支持人家不捐的自由。
事实上,正因为是在这种被公开曝光、被舆论裹挟、被权力施压的环境下,异见人士反而更应该坚定支持陈先生不捐献器官。
只要捐献是在威胁、羞辱或道德绑架之下发生的,它就是恶行,是暴行。个人的身体绝对不可以被公权力和媒体随意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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