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兼任察哈尔省第一副主席和公安厅厅长。1 9 5 1 年5 月任华北军区副参谋长兼干部部部长。1 9 5 3 年5 月参加韩战,任志愿军第2 0 兵团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率部参加了夏季战役。1 9 5 5 年3 月任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然后奉命回国。1 9 5 7 年2 月第二次入朝,任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 0 月任政治委员。1 9 5 8 年1 0 月组织志愿军部队撤离朝鲜回国。据说,根据《王平回忆录:保卫和参加朝鲜和平建设》记载:

停战以后,志愿军与朝鲜党政军民的关系基本上是好的,但也发生了不少问题。

第一,从1954年到1956年8月,共发生志愿军扣押或侮辱朝鲜政府人员、人民群众的事件355起,其中最严重的是几次扣留朝鲜党政高级负责人员,以及擅自搜查、逮捕朝鲜人员并进行非法审讯的事件。1955年10月21日,志愿军某军所属部队曾将到部队驻地附近打猎的朝鲜外务相南日大将等一行数人滞留两小时。南日的随行人员将证明掏出,向志愿军一个排长介绍说:“这是南日大将。”这个排长竟然说:“不管你是谁,进入我们的禁区就不行!”南日曾不满地问道:“朝鲜停战以后,不该再有禁区,为什么你们这里还有禁区?”在此前后,还曾经发生过滞留朴正爱、朝鲜的内务相方学世及苏联专家等几次类似的事件。

从1954年到1956年8月,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汽车肇事、枪走火、强奸行凶等事件,朝鲜人民共伤亡417人(自志愿军入朝以来,总的数字已达1,000人以上),其中以车祸伤亡数字最大。志愿军后勤部汽车某团的汽车曾在宽七公尺的公路上肇事,死一伤四。这类严重事件,大多是由于在行人密集的地区不减车速、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导致。志愿军后勤部汽车某团的一个司机,用枪吓唬小孩,不慎走火,把一个14岁的朝鲜女孩击毙。而这个女孩的弟弟在我部队搜山时又误被击毙。当地朝鲜居民说:“志愿军打死一个又一个,像打麻雀一样!”

1954和1955年,共发生强奸杀人事件20起。有的说法认为,1954年11月,某军班长李自祥强奸朝鲜妇女不遂,用刀砍死母女二人,砍伤一人,并放火烧房,企图灭迹;1954年10月,某军卫生员曹伯庆,强奸时被人撞破,杀死男孩一名,伤男女四人。1954~55年中,共发现强奸朝鲜妇女案件68起,通奸的数字则数十倍于此。仅在1956年上半年中,全军共发现强奸、强奸未遂和通奸案件208起。

特别严重的是,这类事件甚至发生在个别师团军官中。由强奸、通奸而产生的私生子为数不少。有时部队移防,朝鲜妇女就背着私生子找到部队,影响很坏。仅某军某师在1955年移防时就曾发现私生子13名。
根据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主任杜平将军的回忆:入朝后,部分干部对犯纪律现象采取容忍或放任不管的态度,致造成违犯群众纪律现象日益增加。有些部队自以为有功(当时有个顺口溜:“身上打个眼,比毛主席小一点;抗美援了朝,比毛主席差不了多少”),无人敢管,胡作非为。翻箱倒柜者有之,打骂群众者有之。一些败类,竟敢抢劫杀人侮辱妇女,甚至成群结队跑回安东(现为丹东市)抢劫杀人。一些志愿军干部带着司机警卫开着车,横冲直撞,回到祖国也不见收敛。

有的回忆认为,仅在51年春天,回国的志愿军军车仅在沈阳市就肇事100多起,轧死轧伤人民群众100多人,还殴打想管事的公安干警。有的军干部指令警卫说:“你给我打,打死我负责”。曾有归国志愿军20余人大闹北京中山公园。有志愿军无辜殴打医生和伙夫及帮厨的老百姓,却无人敢过问。有个志愿军连长当众开枪打死一卫生院的院长。为了严肃军纪,志愿军部队曾一次集体处决了100多人。后来在每次战役或重大战斗前,每个团都会公审处决几个人。根据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2军吴瑞林军长回忆,入朝初期枪毙了一批强奸朝鲜当地民女的志愿军,第二次战役后就不枪毙了,改让他们去基层一线部队戴罪立功。

根据《一九五二年志愿军后勤工作简结》,规模仅仅只有11万人的志愿军后勤部队中,从一九五二年一月至十一月的11个月中,共发生自杀的一百零九人,自伤的三十九人,逃亡的六百八十七人,汽车肇祸压死的八十一人,压伤的九十四人,误伤的一百零八人,强奸的四十一人,通奸的五百一十四人,鸡奸的一百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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