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最引以为傲的部分是普通法的程序公平和司法复核制度,以及近代开始引入普通法(从美国开始)的违宪审查。一宗普通的财产诉讼,一宗平平无奇的诈骗案,在2017之前的香港,没有人会怀疑法院和警方会在处理时不公正。
然而,现在警方“果断出手”引得众学生感恩戴德,甚至口出狂言“对香港法治有了信心”云云,可见今日的香港已经到了什么地步。政府公务员维护法治彰显正义乃是职责所在,何来感恩戴德一说。难道政府支持你的利益,你就“对法治有了信心”,哪一天不支持你(可能你的利益是非法的),你就失去信心吗?
啊,我忘记了,好像深圳河的北面,1949年以来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
投稿: Ambro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