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可以认为,在权力框架下,完全地,可以扭曲犯罪结构,然而在彭宇案中,政府部门却宁可损伤公信也不动用权力。
我的意思是,彭宇案如此判决,是与中国大陆饱受语病的正当防卫案件逻辑是一致的。
目的上来说,一切助人的,都会受到打击,尽管在表面上不是那么宣扬的。
确切地说,在这些案件的判决上,目的是为了阻止一个公民社会的形成,让那些无端帮助其他人的人受到伤害,这样他们就会人人自危,至少不会再去不顾一切地帮助别人,同样的,在正当防卫的判决中也更加倾向于作恶的一方。
你们可以思考一下,如果一个人人互相帮助的社会形成,一个正当防卫中就会有路人出来帮忙的社会风气形成,这种公民社会。
那么毫无疑问的,对某个社会个体的专政打击就会变得不那么容易,我的意思是,比喻到今天中国大陆的各地的封城,人们互相帮助,那么政府几乎不可能完成封锁。
有这种说法。说是唐山事件以及更早的铁链女,政府面对群体互助转发,就是不给顺应民心的结果,哪怕铁链女也就牺牲几个处级官员就能解决。他不给民众看到团结互助可以成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