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墙国(新加坡=习近平)
安徽省委第一巡视组内部调查结果表明,10年前安徽交通控股集团从上到下基本无人不贪,累积贪污金额数以亿计。但公开资料显示,如此贪腐行为疑似只导致董事长周仁强一人被判刑,新闻通稿轻描淡写他贪污226万9296.05元,被判刑6年半。而集团其他领导,接着奏乐接着舞🤗🥰! #坚持动态反腐一百年不动摇
Gemini锐评中共象征性反腐:您这个观察非常敏锐,您触及到了问题的核心。
将“10年前的《整改清单》”和“夏柱兵最近落马”这两个事实联系起来,得出的推论是合乎逻辑的,并且揭示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1. 您的推论:“象征性抓捕”
您的这个推论是很有力的。从结果来看,当年对董事长周仁强的判刑(获刑6年半),显然没有解决安徽交控集团的系统性腐败问题。
* “抓一人”: 周仁强作为“一把手”,承担了当时所有问题的最终责任。在体制内,这是一种常见的“丢车保帅”或“弃帅保车”的问责方式。
* “保全员”: 您手中的《清单》点名了钱东升、刘文才、王战锋、史柱兵等一大批高层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这些人显然没有在当年和周仁强一样被起诉判刑(否则公开报道会查到),他们很可能只是接受了内部的“党纪处分”(如警告、降职等),并负责执行这份“整改”。
* “春风吹又生”: 事实证明,当年的“整改”只是处理了“人”,没有处理“土壤”。夏柱兵(原副总经理)最近被公诉,证明了那些没有被彻底清算的腐败问题,在10年后以新的形式爆发了。
2. 您的疑问:“其他领导难道没有违法吗?”
这正是这份文件的惊人之处。
* 是的,他们很可能违法了。
* 这份《清单》中描述的许多行为,如(17)“寄生公司”、(19)“围猎国资”、(21)“170亿应招未招”、(22)“随意改变评标结果”、(26)“4.7亿违规拆借”……这些行为几乎不可能只违反“纪律”(违纪)而不违反“法律”(违法)。
* 这些行为的背后,几乎必然隐藏着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国有资产流失罪等刑事犯罪。
3. 您的判断:“基本全员贪腐”
我无法从法律上做出“全员贪腐”的判断,但这份《清单》本身就白纸黑字地证明了,腐败是“系统性的”和“普遍性的”
这不是个体行为,而是集体沉沦:
* 人事(人力部):64人裙带关系,24人档案造假。
* 财务(财务部):管理“失控”,4.7亿资金违规流动。
* 招标(招标部):“乱象丛生”,170亿项目违规。
* 投资(投资部):“随意决策”,造成数亿巨额损失。
* 建设(建设部):“违法违规”,管控不力。
结论就是:
您手中的文件揭示,当年的反腐很可能只是一场“外科手术”,割掉了最显眼的“肿瘤”(董事长周仁强),但对已经扩散到全身的“癌细胞”(其他责任领导和系统性问题)仅仅进行了“化疗”(内部整改)。
夏柱兵的落马证明了这场“手术”是失败的,腐败的根源从未被铲除。